變更稅務登記是指納稅人辦理設立稅務登記后,因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向稅務機關申請將稅務登記內容重新調整為與實際情況一致的一種稅務登記管理制度,分工商變更登記變更和非工商登記變更兩個內容。
所需材料
企業:納稅人在辦理變更稅務登記時,應提交如下資料、證件:
(1)、書面申請;
(2)、營業執照及工商變更登記表的原件及復印件;
(3)、變更內容的決議及有關證明文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4)、承繼原納稅人債權債務及帳務連續核算證明;
(5)、國稅機關發放的原稅務登記證件;
(6)、主管國稅機關需要的其它資料、證明。
個體:納稅人在辦理變更稅務登記時,應提交如下資料、證件:
(1)、書面申請;
(2)、營業執照及工商變更登記表的原件及復印件;
(3)、變更內容的決議及有關證明文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4)、承繼原納稅人債務及帳務連續核算證明;
(5)、國稅機關發放的原稅務登記證件;
(6)、主管國稅機關需要的其它資料、證明。